根据中药资源与中药化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要求,贯彻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原则,积极创造条件向校内外开放。为促进学术思想和人员的广泛交流,产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,培养科学研究人才,提高实验室的影响力,特设立开放基金,资助有关人员从事中药资源、中药化学及相关领域的研究。
一、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对象
实验室开放基金面向校外科研工作者,在本实验室基金申请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,经学术委员会批准资助后进行课题研究。具体办法如下:
1. 申报者应在相关领域有相当的技术积累,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,鼓励青年人员申请;
2. 申请者必须联系一位研究方向相近相关或互补、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,并与该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。
3.请申请者登录网址: http://klrccm.hbucm.edu.cn/ ,需在通知公告中下载申请书(附件1),按要求认真填写。申请书需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,加盖公章(二级单位及以上),在规定日期前将申请书电子版(pdf版本)发送至联系邮箱,由学术委员会对申请的课题进行评定。
4. 本次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日,基金项目研究工作开始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,结题日期不晚于2024年12月30日。
二、资助额度及期限
1. 根据学校财务规定,开放基金经费不对课题承担者进行拨款,由校内合作人员代为报账;
2. 开放基金资助强度为1万元/项,资助时间12个月;
3. 开放基金经费支持业务费,本年度开放基金仅资助申请者从事科学研究所需的材料费
三、课题执行管理
1. 研究成果(包括论文、专利等),均应有实验室合作者署名,统一署名为“湖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中药资源与中药化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,湖北,武汉,430065(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Resources and Chemistry of Chinese Medicine, School of Pharmacy, Hube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, Wuhan 430065, China, Wuhan, 430074, China)”,同时在致谢栏或首页脚注标注“中药资源与中药化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(编号:xxxx)”。
2. 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研究者与本实验室共同所有,项目结题时相关成果应提交实验室留档。
3.上一年度超额完成结题任务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继续申报时优先给予资助。
四、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中药资源与中药化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
五、联系方式与通讯地址
联系人:黄晓
联系方式:15927066047; E-mail:hxiao0430.hbucm.edu.cn
地 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6号药学院 B310,邮编:430065
中药资源与中药化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
2023年11月24日